一是監督駐在部門落實牽頭抓總職責。將清廉機關建設納入政治監督,督促和協助駐在部門市委市直機關工委迅速制發《關于開展“清廉機關建設?清廉審批服務”專項工作的實施方案》《關于開展爭創“新時代英雄城市先鋒隊”主題實踐活動方案》及《關于在市直機關開展“‘四抓四促’提效能全力以赴續精彩”專項行動的方案》,進一步明確2022年市直部門推進清廉機關建設的重點任務和活動載體。
二是將監督融入清廉機關建設各環節。采取“一月一提醒、一季一檢查”工作機制,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和各部(室)研究、推進清廉機關建設情況開展常態化提醒3次和專項監督檢查1次。發揮貼近監督優勢,及時掌握工作動態,先后參加涉及清廉機關建設議題的工委書記辦公會、專題會、調研會13次,提出工作建議11條。
三是推動監督工作下沉市直部門。強化調研督導,指導機關紀委落實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市直機關紀委監督工作的意見》要求,對本單位、本系統黨員干部貫徹落實清廉武漢、清廉機關建設情況開展監督,確保“清廉”入腦入心。截至3月份,市直各部門共開展提醒談話1635人次、約談糾錯167人次、書面檢查通報92人次、誡勉18人次、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9人次,為清廉機關建設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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